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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**市再生**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(一期年拆解45000辆报废机动车生产线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**市再生**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(一期年拆解45000辆报废机动车生产线);
建设地点:****园区;
公示内容: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;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17日-2024年6月17日(20个工作日);
联系单位:****;
联系人:方伟;
联系电话:181****5181。
验收组结论: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,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管理制度,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,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链接:https://pan.**.com/s/1OCuhCXmikqyvA4SACnvdwg?pwd=r8fm
提取码:r8fm